海报新闻记者于明效上海报道
除了游戏人物、背景图片,两家毫无关系的网络公司各自经营的一款网络游戏从故事情节到玩法竟如此相似,是巧合还是另有不可公开的隐情?海报新闻采访获悉,原来是公司离职前员工非法获取游戏源代码,“换皮”后重新上线,仅半年时间便盈利1.5亿元。
2022年11月21日,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云岭西路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网安支队报案,网上出现了一款与该公司开发的某款策略类网络手机游戏极其雷同的疑似“盗版”游戏,怀疑该公司的源代码泄露,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接报后,普陀警方立即成立了由经侦支队、网安支队和长征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
【资料图】
专案组民警从游戏代码、服务器着手,聘请专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对两款游戏相似性进行比对,初步鉴定出两款游戏在服务器数据表和服务器战斗服上的相似度竟惊人地达到100%,服务器游戏服和客户端相似度也在90%左右。
结合现场走访,专案组很快锁定了2021年从该公司离职的前员工赖某、王某一和王某二有重大嫌疑,并制定了对3人的抓捕计划。
2023年2月9日,专案组民警远赴深圳,在宝安区某产业园区内将赖某、王某甲和王某乙3人成功抓获。
原来,赖某、王某甲和王某乙3人之前负责报案公司的某款策略型网络手机游戏的开发,游戏上线后很快吸引了大量玩家的关注,3人也因为这个游戏提成了不少利润。为了赚取更多利益,3人向公司提出加大投入,开发升级版的新游戏,但被公司管理层否定。
据3人交代,正是因为感到自身发展受到了限制,3人决定离职“自立门户”,在深圳注册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2021年8月,赖某结识了位于上海嘉定区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某,随后在其介绍下,赖某、王某甲与梁某所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尹某达成了网络手机游戏合作协议,由尚在公司工作的赖某、王某甲和王某乙提供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款策略型网络手机游戏的源代码,并通过购买游戏人物外观文件对游戏进行“换皮”修改,之后在尹某、梁某所在的公司改名上线经营。
双方约定,以尹某、梁某所在公司占85%,赖某、王某甲、王某乙3人所在公司占15%的比例对游戏营业流水资金进行分成。
据初步统计,自2021年12月,该款“换皮”盗版游戏上线以来,尹某、梁某所在的公司已获取游戏收益逾1.5亿余元。其中,赖某、王某甲、王某乙分得利润1500余万。
进一步深入调查,在掌握一定证据后,专案组于6月2日、3日,对尹某、梁某两名嫌疑人先后实施抓捕。
到案后,两人如实向警方供述了在明知赖某、王某甲、王某乙3人提供的游戏为非法获取源代码后的“换皮”游戏,为谋取利益,仍套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网络游戏出版核发单》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王某甲、王某乙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尹某、梁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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