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1〕12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1〕38号)、《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审细则》(晋科综办发〔2021〕48号)等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第一批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张威0351- 4121105
联系地址:滨河西路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A座1317室
助编: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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